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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误给婴儿注射10倍剂量肾上腺素 家属诉医院索赔

Sep 15, 2026 联盟项目 IDOPRESS

8个月大的男婴晓乐进食后身体不适,被送往河北邢台市中心医院儿科就诊。医生初步诊断为“过敏性皮疹、血管神经性水肿”,并开具医嘱“0.08mg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肌肉注射(立即)”。然而,护士实际操作时却给晓乐注射了0.8mg的剂量。随后,晓乐出现哭闹、心率增快、面色红等症状。家属要求将晓乐转至河北省儿童医院进一步治疗。

因未能达成调解,晓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邢台市中心医院赔偿医药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,并承担诉讼费、鉴定费等费用。

据病历显示,晓乐在1小时前进食了蛋黄和核桃油,30分钟后出现了大量红色皮疹,伴有痒感和轻微肿胀。体格检查未发现其他明显异常。医师开具了0.08mg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,用法为“肌肉注射立即”。

晓乐的父亲表示,注射时家属在场但对药物规格不清楚。事后发现药瓶上标注的是0.8mg。家属多次与护士沟通要求核对,但对方并未承认错误。医生解释说药物会进行稀释。当天,晓乐被转入河北省儿童医院,入院诊断为药物过量、荨麻疹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心肌损害、特应性皮炎。其中,损伤和中毒的原因主要为肾上腺素能受体显效药的有害效应。

邢台市中心医院后来补记了病历,记录了2月12日14时24分发现患儿肌注肾上腺素剂量错误的情况。病历中提到,患儿随后出现哭闹、心率增快、面色红等症状,心电图提示窦性心动过速186次/分。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,在医患办协助下,晓乐被转至河北省儿童医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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